巴西农业会计中的牲畜、粮食和投入品存货
按农场控制牲畜、粮食、投入品、在产品和损失,并核对实物与会计记录。

直接结论:可靠的农业存货记录应标明数量、质量、地点、所有权、生产阶段和计量政策。生长中的牲畜、收获时的农产品、仓储粮食和购入投入品并非同一类资产,可能适用不同巴西会计准则。
| 项目 | 管理键 | 流转证据 |
|---|---|---|
| 牲畜 | 头数、批次、类别、重量、农场 | 出生、购入、死亡、调拨、销售 |
| 粮食 | kg/袋、收成年、等级、筒仓 | 收获、烘干、损耗、出库 |
| 投入品 | 单位、批号、有效期 | 采购、领用、施用、报废 |
| 在产品 | 地块/批次、阶段 | 投入与累计成本 |
CPC 29 涵盖生物资产及收获时农产品;收获后通常转入 CPC 16。盘点应控制截止、记录水分/质量/地点、调查差异,并与总账、仓库和第三方单据对账。死亡、自然损耗和灾害损失需要同期证据。
只在年末盘点、混合收成年度、用一个筒仓的盈余抵另一个的短缺,会扭曲利润和信贷。另见生产成本、折旧和LCDPR。
牲畜永远属于存货吗?
不是,目的和阶段可能使其属于生物资产。
存在第三方仓库的粮食是否出账?
不能仅凭地点判断,需看所有权和合同。
无证明可以核销损失吗?
需要与损失类型和金额相称的证据。
何时应求助?
实施 ERP、多农场/仓库、寄售、合作或长期差异时。